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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2-16


关于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委组〔2021〕146号

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对象及方式

述职对象为全校党支部书记,采用现场述职方式。

二、述职内容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紧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主要应包括:

1.突出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2.突出政治建设。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突出工作亮点、特色品牌等情况。

3.突出思想引领。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发挥政治引领和凝聚师生主体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在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作风建设和凝聚人心、服务师生等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4.突出履职尽责。履行抓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5.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学习·诊断·建设”行动要求,梳理党支部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思路和工作举措情况。

三、述职方法步骤

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应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

述职评议一般以基层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开展。基层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和师生党员代表参加,可邀请联系党支部的学校党委委员参加。

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梳理党支部工作,按照要求撰写述职报告,特别是在履行抓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剖析,查找根源,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基层党委要对述职报告严格把关,使报告如实反映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述职报告由基层党委存档备案。

述职时,基层党委书记应结合平时掌握、述职评议等情况,逐一进行点评,要点出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述职结束后,各基层党委组织参会人员填写《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评议表》(附件1)。在综合述职情况、评议结果和平时掌握等情况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应及时向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要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

附件:1.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评议表

2.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汇总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