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委组〔2016〕25号
各基层党委:
为了做好2016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1、凡新进我校的学生党员,必须持原单位所在的县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各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审查和保管等工作。
3、转入的本科新生党员,在各单位对其党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复核后,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转入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各单位要在对其党员档案进行审核,并将《华侨大学研究生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后,再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审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接收新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注意审查介绍信是否是新式样介绍信、字迹和印章是否清晰、有无涂改,是否超出有效期等。
2、新生党员报到后,由各单位负责对新生党员资格进行初审,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等。
各单位应于9月23日前完成新生党员资格初审工作,并将本专科新党员的档案材料、《华侨大学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送交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三、做好新生党员的接转和教育工作
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党员办理接转手续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对未接转组织关系的,不得将其编入支部,不能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不得收缴党费。对于新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指派正式党员与其联系,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doc
附件2:华侨大学研究生新生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8月29日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8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