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指导数
和报送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委组〔2014〕6号
各基层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精神,坚持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根据福建省委组织部和泉州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学校党委组织部结合学校党员队伍现状,特制定华侨大学2014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指导数(附件1),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计划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将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各单位在落实计划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质量为先。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特别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把握工作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做到有保有压、有放有控,质量为先、科学发展,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重视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既适度调控发展规模,又注重保护大学生追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保持教师党员现有规模,努力把青年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基层党委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分解落实发展计划,做好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请各单位于2014年3月25日前将《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表》和《2014年上半年计划发展党员名单》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zb@hqu.edu.cn。
附件:
1.《华侨大学2014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指导数》
2.附件2:201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计划表.rar
3.附件3:2014年上半年计划发展党员名单.rar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3月13日
附件1:
华侨大学2014年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指导数
序号
|
单位
|
2014年发展计划指导数
|
1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
|
14
|
2
|
经济与金融学院党委
|
186
|
3
|
法学院党委
|
95
|
4
|
文学院党委
|
97
|
5
|
华文学院党委
|
46
|
6
|
外国语学院党委
|
79
|
7
|
美术学院党委
|
28
|
8
|
音乐舞蹈学院党委
|
18
|
9
|
数学科学学院党委
|
32
|
10
|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
131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70
|
12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
162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
77
|
14
|
建筑学院党委
|
28
|
15
|
土木工程学院党委
|
152
|
16
|
化工学院党委
|
80
|
17
|
生物医学学院党委
|
9
|
18
|
工学院党委
|
43
|
19
|
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
206
|
20
|
旅游学院党委
|
63
|
21
|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
|
56
|
22
|
体育学院党委
|
20
|
23
|
继续教育学院
|
10
|
合计
|
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