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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9-07

  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委组〔201132

 

各学院党总支、厦门工学院党委:

为了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1、凡新进我校的学生党员,必须持原单位所在的县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各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新生报到时,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含本专科生及研究生)和本专科新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审查和保管等工作。

3、省内和省外转入的本专科新生党员,在各单位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复核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接转手续。

省内转入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各单位收齐介绍信后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省外转入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可由学生自行或各单位收齐介绍信后统一到泉州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然后再持泉州市委组织部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二、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审查注意事项

1、各单位在接收新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注意审查介绍信是否是新式样介绍信、字迹和印章是否清晰、有无涂改,是否超出有效期等。

2、新生党员报到后,由各单位负责对新生党员资格进行初审,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等。各单位于925日前完成新生党员资格初审工作,并将新党员档案材料、《华侨大学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送交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复核。

三、做好新生党员的接转和教育工作

新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党员办理接转手续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对未接转组织关系的,不得将其编入支部,不能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不得收缴党费。对于新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指派正式党员与其联系,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

附件:《华侨大学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一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