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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师资的通知

日期:2022-11-16

关于推荐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师资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近日将启动新一批师资推荐工作,现就师资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厦门党员教育中心简介

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以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已举办各类培训班1600多期,培训总人数10万多人次。

二、推荐客座师资

客座师资为认同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师资管理办法且确有长期邀请需求的师资人员,分为客座教授和客座讲师两档。

三、师资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心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在某一专业和学科领域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具备胜任教学的专业能力,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任职条件

1.客座讲师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一是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在某一党建领域有一定研究的基层党务干部;二是各高校中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相关实践经验的讲师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客座教授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一是从事党建工作5年及以上,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或党务干部;二是各高校中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相关实践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聘任为客座教授:一是获批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担任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书记;二是牵头组织或为主起草市级以上党建工作规范性文件的;三是长期从事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授课次数超过10次以上,授课效果较好的。

四、有关要求

1.有意向报名者请填写《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师资推荐表》并于11月25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经审核通过后,报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研究确定。

2.客座师资人选除直接聘任的以外,须参加由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安排的试讲,根据试讲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师资库。

3.师资人选经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确定后,须服从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厦门城市党建学院)的统一管理。

联系人:李莎,电话:0592-6160155。


附件:厦门党员教育中心师资推荐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