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委组〔2017〕35号
各基层党委:
为了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促进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单位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2017年2月至2017年8月)发展的以及本学期从校外转入的预备党员。
(二)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预备党员培训班中未结业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安排
根据安排,本学期的培训时间为发文之日起到12月底。为了衔接以往的培训期数,培训班安排如下:第一、二、三、四、五、六分党校分别承办第59、60、61、62、63、64期预备党员培训班。
三、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程:
1.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
根据中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总体部署和校党委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要求,本学期预备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分党校应从我校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中选择2名宣讲专家进行十九大精神的宣讲。宣讲团成员名单见《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委宣〔2017〕21号)。
2.专题辅导:《预备期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讲解》
(二)拓展课程: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结合各单位自身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拓展课程。
四、培训流程
(一)校党校发出关于预备党员培训的通知。
(二)各基层党委提交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1)至分党校汇总。
(三)分党校汇总培训人员名单,根据数量至两校区组织部办公室领取《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做好上课签到表。
(四)分党校申请上课教室,并联系授课教师授课。分党校应在培训开始前三天,将培训人员名单及培训方案电子版(可参考附件2的示例)发送到校党校电子邮箱:hqudxpx@163.com,校党校将抽查预备党员的上课情况。
(五)必修课程结束后,分党校将签到表、《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收齐后交回校党校,校党校根据考勤情况和学习小结撰写情况评定成绩。
(六)拓展课程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应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到校党校电子邮箱hqudxpx@163.com。
五、培训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积极配合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在培训前做好对学员的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培训效果。
(二)预备党员应以饱满的热情和专注的精神参加学习,严格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前15分钟到达教室签到,做好上课准备;未签到者按旷课处理。上课时认真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课后自觉认真复习,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本人须提前向所在基层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层党委领导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交至分党校办理请假。旷课一次及一次以上者,不予结业。擅自早退者,以旷课处理。
六、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考勤和学习小结。
(一)考勤含出勤率、纪律、学习态度等方面。
(二)学习小结:培训结束后,每位预备党员要结合培训的内容和自身的感受,认真撰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填入《华侨大学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学习小结将作为培训结业的依据之一,不提交学习小结或所交学习小结不合格者均不予结业。
联系人:陈松青;办公电话:0592-6160150。
附件:1. 华侨大学党校预备党员培训班人员汇总表
2. 分党校培训方案示例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