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华侨大学党委党校分党校设置的通知
委组〔2016〕27号
各党校分校、各基层党委:
因部分基层党委调整及人事变动,华侨大学党委党校各分党校的设置调整如下:
一、华侨大学党委党校分党校设置情况
1.第一分校:经济与金融学院党委、文学院党委、生物医学学院党委、后勤党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
2.第二分校:工商管理学院党委、数学科学学院党委、旅游学院党委、体育学院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3.第三分校:工学院党委、法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美术学院党委、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机关党委。
4.第四分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委、华文学院党委、国际关系学院党委、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
5.第五分校:化工学院党委、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音乐舞蹈学院党委、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6.第六分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建筑学院党委、厦航学院党委、统计学院党委。
二、华侨大学党委党校分党校校长
1.第一分校校长:黄建烽
2.第二分校校长:姚培生
3.第三分校校长:郑黎鸰
4.第四分校校长:纪秀生
5.第五分校校长:林怀艺
6.第六分校校长:陈卫峰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