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委组〔2015〕30号
各党校分校、各基层党委: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各单位近期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要求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6个月。
2、培训形式、学时要求、培训内容与上学期相同。
3、考试和结业:
(1)各任课教师就自己所授内容出题,题型包括选择题(单选或多选)、填空题、简单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各分党校负责向任课老师收集形成题库,并从题库中选择题目组成试卷(原则上由分党校校长把关),组织发展对象进行考试。
(2)考试结束后,请各党校及时将“《华侨大学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情况表》(附件1)、任课教师出的题目、考卷”等的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以便存档。培训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发放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有效期一年。
4、培训要求:
(1)请各分党校严格把好入口关,重点推荐优秀的学员参加培训。加强对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课堂纪律、出勤情况的考察,杜绝上课期间玩手机、睡觉、旷课、早退等现象,如发现上述问题,各分党校可取消参训学员的考试资格。校党校将建立抽查点名制度,在抽查点名中,一旦发现参训学员旷课或早退,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各分党校每期培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0人。各分党校应于12月份前完成培训工作。
(3)各分党校应安排值班教师负责做好每堂课的组织工作,督促学员遵守课堂纪律,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分党校。值班教师应尽职尽责做好相关工作,对工作不到位者将予以通报。
5、请各分党校于开班前一周将本学期培训课程安排及培训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校党校,报送方式: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校党校将根据培训名单汇总表发放培训教材。
联系人:陈松青,联系电话:0592-6160150。
附件:1.华侨大学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情况表
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培训汇总表
发展对象培训班附件.rar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5年9月10日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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