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委组〔2015〕5号
各党校分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各单位近期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要求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满6个月。
2、培训形式和学时要求请参见《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大纲(试行)》(委组〔2013〕22号)。培训内容请参见最新调整的《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体系》(2015年版)(附件1),任课教师原则上从该课程体系中选择。
3、考试和结业:培训结束后,由各分党校自主命题(原则上由分党校校长出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请及时将《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情况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以便存档。培训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发放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有效期一年。
4、培训要求:
(1)请各分党校要认真制订措施,严格把好入口关,加强对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课堂纪律、出勤情况的考察,杜绝上课期间玩手机、睡觉、旷课、早退等现象,如发现上述问题,各分党校可取消参训学员的考试资格。校党校将建立抽查点名制度,在抽查点名中,一旦发现参训学员旷课或早退,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各分党校每期培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如参加培训人数较多可分期培训。各分党校应于6月份中旬前完成培训工作。
(3)各分党校应安排老师负责做好每堂课的组织工作,督促学员遵守课堂纪律,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分党校。
5、请各分党校于4月15日前将本学期培训计划及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送校党校,报送方式: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
联系人:陈松青,联系电话:0592-6160150。
附件:1.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体系(2015年版)
2.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情况表
3.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汇总表
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附件.rar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5年3月11日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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