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正文

技术服务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2-26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通知

 委组20143

各党校分校: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的实际,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对象:各单位近期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

2、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请参见《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大纲(试行)》(委组〔201322号)。任课教师原则上从《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体系》(附件3)中选择。

3、考试和结业:培训结束后,由各分校自主命题(原则上由分党校校长出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并及时将《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情况表》(附件2)送交校党校存档(报送方式: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两校区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由校党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证书有效期一年。

4、培训要求及质量检查:请各分校要认真制订措施,严格把好入口关,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等管理工作,为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各分校每期培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0人,如参加培训人数较多可分期培训。各分校应于5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5、请各分校于314日前将本学期培训计划及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1)报送校党校,纸质版交至两校区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电子邮箱zzb@hqu.edu.cn。联系人:陈松青,联系电话:0592-6160150

 

附件:1.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汇总表

          2.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情况表

          3.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体系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相关附件.rar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