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现将11月份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组织科工作:
1.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2.发展党员。请按计划、按节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务必保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发展党员的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不要漏掉毕业但尚未转出的预备党员,已转出的预备党员,亦可采用合适的方式提醒转正事宜。
3.组织关系排查。学院排查事宜于10月中旬完成,请未报送第一阶段《华侨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表》的单位尽快报送。11月将反馈2016年至2023年介绍信回执收回情况,请大家对照登记表,对未落实组织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追踪。
4.党内统计。年底党统工作拟于11月中下旬启动,请及时梳理系统数据,做好转出党员、转入党员、新发展党员等日常系统信息维护工作。近期发现系统存在重复党员(重复转入)、未及时转入/转出人员,请各单位注意核对。
5.组织关系转接。个别学院尚未整理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转入材料归档的,请于11月10日前整理完毕,包括转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介绍信(三联粘贴在一起),转入:《组织关系转入相关信息表》、《华侨大学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交组织部归档。
6.党建工作示范党支部建设。将于11月启动校级第三批党建工作示范党支部创建培育的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提前做好谋划。
党校工作:
1.发展对象培训班。11月9日至10日,泉州校区举办2期、厦门校区举办1期;11月23日至24日厦门校区举办1期。请各单位于11月1日上午12:00前将符合参训的人员名单电子档发送至zzb@hqu.edu.cn(符合参训条件人员为开班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
2.预备党员培训班。11月期间开展预备党员培训班,各分校可提前安排。第一、二、三、四、五、六分校分别承办第144、145、146、147、148、149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参训对象:上学期已发展的预备党员及之前培训未通过的学员。
第一分校 | 第二分校 | 第三分校 | 第四分校 | 第五分校 | 第六分校 |
第144期 | 第145期 | 第146期 | 第147期 | 第148期 | 第149期 |
3.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计划11月下旬举办。
4.处科级干部在线学习。请温馨提示处、科级(含五、六、七、八级职员)干部12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处科级干部在线学习任务。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