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正文

技术服务

党校工作简报(第2期)

日期:2016-01-11

中 共 华 侨 大 学 委 员 会 党 校

 

工作简报

 

2

 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编   华大报字(部)31    2016111 

内部报刊,仅限校内发行

党校动态

一、发展对象培训

本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从20159月中旬到11月下旬,七个分党校历时两个月,完成必修课和选修课共120多个学时,共有1053名学员报名参加培训,最终结业905名,未结业148名。

本学期未结业的148名学员中,党校考试不及格的91名,旷课43名,自愿放弃学员资格14名,旷课及自愿放弃学员资格的人数占到全部未结业人数的38.5%。由此可见,在今后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报名推荐中,各基层党委要强化“优中选优”的原则,加强培训前的思想教育,对那些学习态度不端正、平常表现不突出的人坚决不予推荐。

二、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

    201510月下旬,校党校对全校学生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工作实例讲解》、《党支部书记工作实务讲解》以及参与本学年党支部立项评审汇报会,共有211名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

三、预备党员培训

本学期预备党员培训从2015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完成,七个分党校总共培训结业学员535人,完成必修课《预备期应注意的相关事项讲解》、《美国社会实录与中华民族复兴反思》和《十三五规划的精神实质》共28个学时。同时,各基层党委陆续开展针对预备党员的拓展课程。

四、干部培训

1.举办2015-2016学年党务工作培训班,共有33名基层党委专兼职秘书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内容为《发展党员工作注意事项》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日常操作与信息维护》,主要针对新修订的党员发展细则和党员材料规范性作出详细讲解。

2.2015年度干部在线学习的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发文提醒处科级干部按时完成课时要求。截至目前,处级干部完成6209学时,科级干部完成13080学时。

3.做好干部外出培训的服务工作。本学期共选派10名干部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务院侨办、侨务干部学校、省教育工委等举办的各类研讨班。

4.给新确定科员发放《华侨大学管理干部培训证书》17本。

 

【基层新闻】

20151216日,旅游学院开展了以“强化党性认知,提高自身修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支委和部分党员、积极分子合计50人参加并观看教育影片《公仆》。

20151220日下午,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举行预备党员实践课程“感知成长,奋斗青春”——预备党员成长汇报会。汇报会分为预备党员成长感悟汇报和重温入党誓词两个环节。

20151225日,工学院党委与学校关工委举行“党员´会课´厅”共建活动筹备会。工学院“党员´会课´厅”制度主要包括“三会一课”、“一期一会”民主生活会和“薪火相传”党员沙龙三个活动平台,由离退休老党员对接学生党支部,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沙龙等层面进行指导,以进一步提升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活动质量和工作水平。

20151226日至27日,信息学院党委组织近20名教师党员赴古田会议旧址,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教育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教师党员不仅感受到古田会议精神的伟大,更感受到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性。

 

【理论学习】

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工作原则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

20151211日至12日,全国党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党校承担着为领导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党校姓党这个党校工作根本原则,更加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

习近平强调,党校姓党,就是要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校姓党,决定了党校工作的重心必须是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决定了党校科研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在党的思想理论研究方面有所作为,为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道为摘录  来源:新华网)

 

党纪“从严”严在哪儿

10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被不少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在十八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该条例的修订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条例到底有哪些变化和规定?如何突出体现党纪“从严”?

   纪法分开: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删除党纪严于法律

  条例修订: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删除了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修订后,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缩减为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例如,之前与刑法等重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内容,不再单独规定于党纪中。

  专家解读:现行党纪处分条例200312月颁布实施,但随着形势发展,已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新需要。最大问题是纪法不分,其中近一半内容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复,实际上难以用到,也浪费了行政成本,甚至在极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以纪代法、越俎代庖的情况。

  例如,2015年纪委通报的案例中,某地一位区县领导因收受礼品被党纪处分,未进入司法程序,而该地某中学校长因收受家长礼品被处以更严的有期徒刑。

  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腐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此次修订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条例修订的精神已经在近期纪委执纪当中有所体现。例如,中纪委对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通报中,首先提到的就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

  通报中通篇都是鲜明的“纪律语言”,是纪委执纪当中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正是把这些实践成果固定下来。

   划定红线:强调追责 明确6类“负面清单”

  条例修订: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有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

  专家解读:例如滥发津贴等,以前虽有制度约束,但过于零散碎片化,现在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完善。

  过去,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严肃问责的条款,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有些不正当性行为可能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以前太具体反而容易有遗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修改后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

  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

  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十八大以来成果制度化:方向精准体现从严治党常态化

  条例修订: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专家解读: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但也时有“反‘四风’只是一阵风”“反腐力度过大动摇执政基础”的杂音,群众在切实感受到反腐成效的同时,也担心反腐力度可能减弱。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

  例如,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不少党员干部大吃大喝、出入高档会所、打高尔夫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而大吃大喝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新的纪律处分条例让问责、执纪、监督有新的靶心,也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尺度、力度。

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十八大以来,党纪修订明显的变化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现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制度措施加以解决,按照全覆盖——从严执行——更严要求的方向不断迈进。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随着形势发展,制度层面上也将不断完善健全。

(来源:新湘评论)

 

 

 

 

  本期送:校党委委员,纪委,党委各部(室),各基层党委,各分党校。

内部资料  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