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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建工作

(一)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党建工作计划,筹备组织学校党员代表大会。

(二)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各基层党委做好党建工作,开好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指导党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着重做好“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建设。

(三)做好全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各基层党委党员发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

(四)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和党内专题教育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关心、慰问困难党员。

(六)负责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七)总结和推广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高校党建工作研究。

二、干部工作

(一)制定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干部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

(二)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衔接。

(三)组织实施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和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好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和输送工作,做好院属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任免工作。

(四)负责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次考核和年度考核,做好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业绩绩效考核。

(五)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保管、社会兼职审批和请假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审计工作。

(六)与学校党委党校协同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多渠道、高质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外派挂职干部的选派考核和联络服务工作。

(八)建立完善干部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干部相关信息,做好干部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九)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党校工作

(一)制定并落实党校工作规划。

(二)做好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分党校办学的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四)负责做好党校师资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选派学员赴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接受培训。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探索组织生活的新方法、新形式。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的创建工作。

(三)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四)负责机关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接收、审批新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收缴工作。

(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机关效能,做好服务工作。

(七)按照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八)认真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九)加强对机关工会、机关团委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