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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通知

日期:2021-04-06

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通知

委组〔2021〕35号

各基层党委: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省委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的工作方案》(闽委教组〔2021〕12号)的要求,通过学习调研,对标对表找问题,整改落实重建设,全面推动我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前阶段:2021年4月至6月底(“七一”前),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诊断·建设”行动。

1.学习(4月初至4月中旬)。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专题研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务干部,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以及《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测评体系》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2.诊断(4月中下旬)。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指南(见附件1)和基层党委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严格对照诊断,按照“党委统筹、逐级负责”的方式,全覆盖开展诊断,查找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逐级逐一建立诊断情况工作台账(见附件2),并于4月16日前将诊断情况工作台账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hqu.edu.cn。

3.建设(4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梳理诊断结果,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建设方案,通过领导定点联系、组织关怀帮扶等方式,推进整改建设,实行对账销号,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建设行动取得实效,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将结合“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对现有的省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进行考核,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后阶段:从6月底至12月底,各基层党委要对“学习·诊断·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整改提升,巩固建设成果,总结成功经验,挖掘典型案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示范,扩大工作成效。各基层党委应于2021年6月8日前报送阶段性行动情况报告,10月28日前报送工作典型案例(每个基层党委至少一篇,3000字以内,要求图文并茂),12月8日前报送行动总结报告,以上材料发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hqu.edu.cn。党委组织部将选择部分优秀工作典型案例在组织部网站和“华大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展示,并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活动要求

(一)明确责任要求。“学习·诊断·建设”行动采取分级分层跟踪指导的方式开展。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即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委,基层党委抓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确保“学习·诊断·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要把“学习·诊断·建设”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与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等培育建设有机融合,全面总结展示我校基层党建建设成效,着力破解学校党建“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基层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基层党委、党支部工作诊断指南

2.诊断情况工作台账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