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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的通知

日期:2017-04-27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党支部工作

“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的通知

 

委组〔2017〕9号 

各基层党委、学生社区党工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委组〔201628号)和《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立项资助项目的通知》(委组〔201670号)精神,2016-2017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立项项目应于20175月底结题,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立项活动项目的结题工作。

按照规定,获得学校经费资助的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都要申报2016-2017学年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同时也欢迎非资助项目积极申报。申报优秀成果时,要求认真填写《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和《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并于516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各单位在报送结题书面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信箱hqudxpx@163.com,邮件标题栏应注明“XX党委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材料”。

校党委组织部将于5月下旬组织评选优秀项目,评选将以PPT汇报形式进行(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时间另行通知)。对于评选出的2016-2017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校级优秀成果,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择优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优秀成果。

附件:

1.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

2.华侨大学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