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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7-03-06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

委组〔20171

各基层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档案管理,现就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

二、检查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凡涉及发展党员工作的材料都要审核,具体内容参照《华侨大学发展党员材料量化评分标准》(附件1)。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以自查为主,各基层党委要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华侨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2016年版)》和《华侨大学发展党员材料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并做好台账(附件2、附件3、附件4)。各基层党委要在3月底完成自查工作,校党委组织部将于4月初对各基层党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从本学期开始,各基层党委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材料时需要将档案材料一并报送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2.严格工作标准。要从小从细从严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档案管理,定期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做到规范完备。

附件:

1.《华侨大学发展党员材料量化评分标准》

2.《华侨大学入党申请人培养考察纪实表》

3.《华侨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纪实表》

4.《华侨大学党员培养考察纪实表》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3月6日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3月6日印发